苗栗生育津貼

好康總是來的太晚........苗栗的生育津貼補助雖然多,卻限制嚴(夫妻雙方現設籍本縣其中一人繼續居住達一年以上者。)

我戶籍遷回苗栗才7個月,而且只有一個人,我老公沒遷,所以,我們只能望梅止渴囉!我們真的虧大囉!我們是雙包胎就$68000..

算了,不是我們的就別再想囉~~~
  

Q1:生小孩有無生育津貼補助?若有該如何申請?
 
   A1:

一、申請本津貼應合於下列規定:
 1、具合法婚姻關係者。
 2、夫妻雙方現設籍本縣且其中一人繼續居住達一年以上者。
 3、完成新生兒戶籍出生登記為本縣縣民者。

  *前項第二款所規定達一年以上,係指以新生兒出生之日往前推算
   一年以上。
  *本津貼應於新生兒出生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,逾期視為放棄權
   利。
二、持新生兒出生證明,父母雙方或委託人的身分證、印章,及領受人
  郵局帳戶封面影本至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 
     
Q2:如果生一胎昰34,000元,請問生雙胞胎或第三胎可以補助更多嗎? 
   A2:只要合於規定之生育婦女,生每一胎兒補助34,000元、若為雙胞胎
      補助金額乘以2,3胞胎乘以3,依此類推。
 
 
Q3:有關生育津貼問題,我可以請問誰?
 
    A3:有關生育補助可請直接撥打(037)320135 (037)320135苗栗縣政府勞動及社會資源
       處洽詢,或上本府社工網
http://soc.miaoli.gov.tw 查詢
 
 
Q4:我們夫妻倆因工作緣故,故把一方戶籍遷到外縣市,卻在生產時回
  來做月子,順便把小孩出生登記在本縣,為什麼領不到生育津貼補
  助。
    A4:因為補助規定夫妻雙方現設籍本縣且其中一人繼續居住達一年以上
       者,才符合發放生育津貼補助。
 
 
Q5:如果我是本縣縣民剛好在國外或是在其他縣市產下子女,回來再幫
       小孩報戶口是否可以申請生育補助?

    A5:生產沒有限制地方,只要符合本辦法發放條件,亦可補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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